南京打劳动纠纷律师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来源:

劳动者有哪些权利救济途径? 协商、劳动监擦大队投诉打12333、调解、仲裁、记者热线等媒体曝光形式。 仲裁庭是可以任意选择的吗? 发生劳动纠纷要去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庭申请仲裁,如果劳动履行地与公司所在地不一致,到劳动履行地的仲裁庭申请,由于劳动纠纷属于仲裁前置程序,所以不要去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务纠纷不必慌,天境星峰律师,助您维护权益。南京打劳动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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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中常见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① 有关部门对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等的鉴定材料; ② 医治工伤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食宿费、康复器具等费用单据; ③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清单; ④ 工资发放凭证(包括受伤前12个月工资收入情况及受伤后的工资发放情况)等。 举证责任规定: ① 劳动者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就存在工伤伤害的事实、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时间、停工留薪期、住院医治起止时间及医治费用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就已支付的工伤损害赔偿费用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② 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主张不构成工伤的,应当提供劳动者非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等证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崇明区劳动纠纷咨询电话劳务合同有疑问,天境星峰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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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纠纷类型有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15]12号)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诉讼是指通过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和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是司法途径,因而诉讼过程规范,但程序也相对繁琐,时间较长,但法院的裁决一般是专职法官作出,裁决书更为规范,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服裁决结果,可以进行上诉。 在我国的具体实际中,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才能提起劳动诉讼,即俗称的“一裁二审”制,即劳动纠纷的处理先 经过各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提起司法诉讼,不服一审裁决,可以上诉,上诉后作出的裁决即为终审裁决。劳务纠纷找上海天境星峰律师来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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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要不要请律师? 这要看自己的经济能力,请律师的话自己不用跑来跑去,而且律师较为专业一些,案件胜算会大些,再一个劳动者本人不用直接面对强势的单位,会有一个专业的中间人即律师帮助应对刻薄的单位,增加自身底气,心理上不会产生畏惧胆怯。 不请律师:案件证据准备要充分,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宁多勿少,实在不懂计算金额可以找网上的律师帮助计算,在自己对劳动知识掌握不充分的情况下,一定要找网上的律师帮忙计算下自己的补偿金或者工资等金额方面是否正确,记住一定要多算不要少算,否则仲裁或法院判下来的金额可能就按你申请的金额,即使法院或仲裁计算的结果是多的。劳务纠纷需专业,天境星峰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丽水劳动纠纷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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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包庇、枉法裁决行为的。南京打劳动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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