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活性炭分散治理绿岛模式运营
VOCs“绿岛”共享喷涂中心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废气进行了源头减排、过程严控和末端处理,除使用对人体无害、不污染环境的水性油漆外,还通过管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全密闭集中收集,末端采用国内先进的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CO催化氧化处理工艺,每年可减少VOCs排放量120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环境污染和健康危害。为实时掌握烟气排放浓度,中心安装了1套VOCs在线监测系统,可以对有机废气进行在线监测,同时安装了1套脉冲式除尘器,确保烟尘污染物达标排放。绿岛模式鼓励城市建设要通过科技手段提高生态环境的质量。山东活性炭分散治理绿岛模式运营
政策发力为各地建“绿岛”保驾护航,2020年初,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绿岛”建设试点的通知》,将“绿岛”建设作为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服务中小企业、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的关键举措,系统谋划,先试后行,稳步推进,努力从政策上为各地建“绿岛”保驾护航。出台管理办法。成立工作专班,出台《江苏省“绿岛”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绿岛”项目申报、筛选、实施和运行管理的基本程序和有关要求,明确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和监督考核机制,普遍征集“绿岛”标识牌,形成完整的工作管理和推进体系。活性炭循环绿岛模式EPC绿岛模式注重培育绿色文化,提高了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素养。
据统计,江苏首批106个“绿岛”项目总投资82.87亿元,可惠及3.18万家中小企业等小微市场主体。其中,工业“绿岛”项目80个、农业“绿岛”项目14个、服务业“绿岛”项目12个。“如果单独建设和运维污染处理设施的话,成本很高,企业承担不了。可如果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生态环境部门管控又不允许。怎么找到一个双赢的点呢?‘绿岛’政策集约建设治污设施,将治理成本分摊下来,让治污成本较大程度上降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人曾向记者透露推出“绿岛”政策的初衷。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杨新芝在大会致辞中指出,2020年2月,江苏省创新性地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绿岛”项目建设试点,由government投资或参与引导多元投资,建设可供多个共享共用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施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帮助中小企业大幅降低了污染治理的成本。三年来,江苏省建成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各类绿岛项目154个,惠及中小市场主体超过3万家,可节约治污成本超过30亿元。他表示:“绿岛项目的建设运行既能节约资源,又能腾出空间。减下宝贵排污指标,还能支持重大项目落地,是一条减污降碳、互利多赢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绿岛模式致力于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平衡。
近年来,“绿岛”项目建设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我国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同促进作用愈加凸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新基建”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同时催生新一轮的环境治理市场需求。国家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中均明确提出支持“绿岛”项目建设。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革新委等15个部门日前印发的《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要求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加快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所称“绿岛”是指由government、企业或社会多元主体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理念投资建设可供多个排污单位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规范管理、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点(片区)。绿岛模式鼓励城市建设要通过创新的形式实现社区生态化。活性炭循环绿岛模式EPC
绿岛模式注重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山东活性炭分散治理绿岛模式运营
橡胶行业废气难治理、危废难处置,为解除困局,台州市天台县通过构建活性炭“感知—更换—运输—再生—回用”VOCs治理“绿岛”新模式,实现废气治理水平提升和危废源头大幅减量化,有力推进“无废城市”的建设进程。项目试点单位台州市瀚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再生中心已顺利投产,预计年处理废活性炭约2万吨,年产再生活性炭约8640吨,有效解决台州市废活性炭收集难、处置难的问题,实现活性炭再生循环使用。完成试点企业标准化再生型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提升工作,改造后活性炭吸附装置非甲烷总烃去除率高达76%。山东活性炭分散治理绿岛模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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