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项目法律诉讼价目
委托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它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主要有以下职责: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如果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结果。转移利益。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建筑施工合同是一种承揽合同,它规定了承揽人和定作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江苏项目法律诉讼价目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如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倾销等。不正当竞争是对正当竞争行为的违反和侵害,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凡是在竞争过程中,采用虚假、损人利己的违反国家法律手段进行的竞争,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只要实施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江苏项目法律诉讼价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总之,承揽合同是一种基于信任和合作的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义务。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3.遗产归属有没有争议;4.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继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配偶继承的遗产是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定只归个人所有的,那么该遗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所得的财产,只要继承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没有指定只归一人所有,所继承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工伤认定,须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受伤情况说明,提交医疗机构的病历,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租房合同的纠纷:1、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2、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房屋产权纠纷是指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芜湖质量法律诉讼如何收费
劳动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事故。江苏项目法律诉讼价目
专利权无效的情形1、主体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在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在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江苏项目法律诉讼价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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