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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异议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请求商标局不予注册。商标局经审查依法作出准予注册、不予注册、部分商品(服务)不予注册决定的制度。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特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集体商标,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成员资格的标志。提供商标专卖
商标诉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引起的诉讼。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和案件的性质,以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目的,从广义上说,商标诉讼所涉及的案件可分两大类别:一类是属于民事诉讼的案件。《商标法》规定,如果注册商标遭受侵犯,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行政程序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一类是属于刑事诉讼的案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包括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并处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27条规定,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工商企业假冒其他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提供商标特点地理标志商标,指某商品来自某地区,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自然人文因素决定的标志。
在撤销复审案件中,复审商标权利人主张维持注册复审商标,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复审商标权利人负有对其复审商标进行商标法意义上使用的举证义务,同时复审商标权利人对其提交证据的真实性负有诚实守信义务。案件审理中一旦发现证据确存疑点,将会对全部在案证据从严审理。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商标局认为有实际需要的,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口头审理。通过口头审理,当事人当面质证、充分论证,对案件事实辩论越深入,审查员及合议组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越准确,更有利于合议组作出公平的裁决。复审商标权利人应当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履行自己的举证义务,若其不积极配合、消极对待,其怠于行使举证义务的行为将会导致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商标与商品名称之间的关系,商标与商品名称既紧密相联,又有本质区别。商标只有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与商品名称同时使用,才能使消费者区别该商品的来源,而商品名称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不同原料、不同用途的,可以单独使用。商标是独占的,而商品名称(除特有名称外)通常是公用的。
《商标法》第3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单独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局在异议程序中适用法律坚决打击各类恶意注册行为,切实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或者权益。
集体商标,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集体商标一般是由某一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申请注册,其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同时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集体商标注册费用为: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1500元;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为1350元。 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提供商标专卖
申请商标的主要使用方式为 : 作为商品的吉祥物用在动画广告和网页等上,起到对商品的展示和宣传作用。提供商标专卖
商标权是否可以继承
1、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是一项财产权利。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属使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在注册商标专属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属使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属使用权。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属使用权。
2、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属使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 提供商标专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