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刑事债务纠纷
债权转让后想撤销可以吗?债权转让以后,除受让人同意以外,一般是不能撤销转让的。如果是存在**、胁迫等情况违法的情形,债权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则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请求撤销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同时,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同时,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被骗借了一笔钱协议现在要求我还款怎么办?温州刑事债务纠纷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追索?首先,欠款人可以向其配偶主张债权,欠款人结婚,可主张欠款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与欠款人没有约定欠款为个人在债务,或债权人不知道欠款人夫妻婚内财产分开的话,那么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原则上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配偶偿还此债务。其次如果债务有保证人,就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第三如果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之后由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所欠债务。第四如果欠款人下落不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时间到了,债务人不论是否看到,都视为已送达,院对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缺席判决。在判决生效后,债权人便可申请强制执行。宁波债务纠纷采购民间借贷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连带担保,配偶是否需要承担还款义务?根据《民法典》***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三种形态:1、担保股东及其配偶共同签署连带担保或配偶未签署但事后追认;2、虽未经另一方签名或事后追认,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虽不属于以上两种形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企业破产的情况下,员工工资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明确规定,员工工资问题是有保障的。企业破产清算的时候,出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就应当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以及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包括入职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若破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要求,则会按照比例分配。根据《公司法》***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拖欠公司是违法的吗?需要坐牢吗?
借条写错了怎么办?1.双方协商修改借条或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错误的借款合同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进行修改变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中有所体现: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2.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对原本的合同进行补充,补充事项经过双方那个当事人协商一致。因此写错借款合同后,可以用补充协议对错误的地方进行说明并修正,确保合同的合法合理更合乎当事人的意志。如果协商不成,一方不愿意修改,对于损害自身利益,违反当事人真实意志的合同可以通过诉诸法律,请求法院对改合同进行撤销,并对已借财产进行处理。但要收集好证据,能够证明申请人言论。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有什么法律规定?扬州债务纠纷常见问题
离婚后丈夫债务妻子需要承担吗?温州刑事债务纠纷
丈夫借钱不还,能执行配偶名下财产吗?一般情况下要认定丈夫的债务属于个人行为,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不能执行配偶名下财产。如果配偶名下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在法律上就有权申请执行其财产。法律上这一规定确保个人债务不会累及配偶的财产权益,也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六十五条规定了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归属,这些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相对人知道这一约定,那么该债务应以该方的个人财产来清偿。温州刑事债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