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937-55-1

时间:2021年03月28日 来源:

来源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中国用于药品成品检验的标准品(对照品)来源有:一是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标准品(对照品);二是其他国家的标准品(对照品);三是省级以上药品检验所标定,并经同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标准品(对照品)。而我们却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有些药品生产企业由于某些方面的原因,使用精制过的原料药或“工作标准品(对照品)”。“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是指在本实验室用标准品(对照品)标定过的已知含量的,作为标准品(对照品)用的原料药。工作标准品(对照品)要求按标准品(对照品)进行管理,代替标准品(对照品)用于成品检验。为确保配制标准溶液的可靠性、准确性,实验室的设备、环境设施均应满足其要求。142937-55-1

142937-55-1,标准品

注意事项:自配制的标准溶液作为工作标准溶液的,一般用于日常检验分析,不用于其他具有法律效应的检测结果。除非能够证明其作为测量参考标准的性质不会失效。有机溶液的标准物质在贮存过程中,应避免标准溶液与塑料胶木瓶盖直接接触。对使用量较大的自配的标准贮备原液,必要时与有证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进行比对,避免发生化学变化,以确保自配标准溶液量值的准确性。标定时间常1.000mol/L及以上浓度贮备液,应每2a标定1次;0.5000mol/L浓度贮备液,应每1a标定1次;0.1000mol/L浓度贮备液,应每6个月标定1次;低于0.1000mol/L浓度的应用液,应每3个月标定1次。142937-55-1标准溶液是指已知准确浓度的试剂溶液。

142937-55-1,标准品

标准品的期间核查:标准品存放时间,这其实在实验室认可中有明确的要求,就是所谓的标准品的期间核查。分为两种:一是所购买的标准品有无失效,一般说来标准品都会有标准证书,只要按标准品证书上的条件进行保存即可通过时间来认定其有效与否;二是所配制的标准溶液是否失效。严格说来应该通过期间核查来确认,即用新配制的标准溶液来测定前一段时间配制的标准溶液是否在误差的范围之内来认定其有效与否。(这个误差范围定在5%以内可行)。

标准溶液的管理:1、标准溶液的制备和标定、使用管理,由检验室设专人负责。2、标准溶液的制备必须严格按GB/T601-2002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规定进行,专人配制和标定,且不得少于两人,标定时应详细记录标定过程。3、标准溶液实行标志管理,制备好的标准溶液应在标签上注明名称、浓度、基准物质名称、配制人、配制日期、标定人、标定日期、保存时间,并合理放置,由专人妥善保管。4、标准溶液的配制人和标定人要填写“标准溶液的制备与标定原始记录”。配制好的标准溶液由室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试剂性质稳定,不易吸收空气中水分、二氧化碳或发生其他化学变化。

142937-55-1,标准品

区分: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还是感觉不甚明了,是否标准品只用于生物方面?是否化学方面只能称对照品?标准品有什么要求?对照品有什么要求?国家标准品及生物参考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其制备与标定应符合“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要求,并由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分发。企业工作标准品或参考品必须经国家标准品或参考品标化后方能使。在药品检验中,它是确定药品真伪优劣的对照,是控制药品质量必不可少的工具。3687-64-7

在保存过程中,还是有很大可能性由于溶液挥发导致成分的值与COA不符合。142937-55-1

对照品来源:所用对照品(标准品)中检所已经发放提供,且使用方法相同时,应使用中检所提供的现行批号对照品(标准品),并提供其标签和使用说明书,说明其批号,不应使用其他来源者;如使用方法与说明书使用方法不同(如定性对照品用作定量用、效价测定用标准品用作理化测定法定量、UV法或容量法对照品用作色谱法定量等),应采用适当方法重新标定,并提供标定方法和数据;若色谱法含量测定用对照品用作UV法或容量法,定量用对照品用作定性等,则可直接应用,不必重新标定。142937-55-1

上海源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精细化学品,以科技创新实现***管理的追求。上海源叶生物深耕行业多年,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向导,为客户提供***的生化试剂透析袋,标准品,液体试剂,抑制剂。上海源叶生物始终以本分踏实的精神和必胜的信念,影响并带动团队取得成功。上海源叶生物始终关注精细化学品市场,以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实现与客户的成长共赢。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