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9-94-5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来源:

浅析标准溶液配制的注意事项:分析实验所用的溶液应用纯水配制,容器应用纯水洗涤三次以上,特殊要求的溶液应事先做纯水的空白检验。溶液要用带塞的试剂瓶盛装;见光易分解的溶液要装于棕色瓶中;挥发性试剂(如,有机试剂)配制的溶液,瓶塞要严密;见空气易变质及放出腐蚀性气体的溶液也要盖紧,长期存放要用蜡封住;浓碱溶液应用塑料瓶装,如装在玻璃瓶中,要用橡皮塞塞紧,不能用玻璃磨口塞。每瓶试剂瓶必须有标明名称、规格、浓度和配制日期的标签。标准物质的使用应该进行妥善的管理。1259-94-5

1259-94-5,标准品

标准样品的稳定性如何判断?根据标准样品技术的基本理论,在测量、确定标准样品特性值时,该值的测量不确定度是由三个互相单独的分量合成的。这就是:测量方法引入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瓶-瓶之间非均匀性引入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和随时间变化样料不稳定性引入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由于标准样品在运输过程中或贮存在仓库期间内时,标准样品的特性值可能会随运输条件的变化或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随时间的改变而变化。在标准样品技术领域内,我们把在合适的运输条件下,在运输期间标准样品特性的变化程度称为短周期稳定性(short-termstability);把保存在合适的贮存条件下,标准样品特性随时间变化的程度称为长周期稳定性(long-termstability)。29536-41-2标准物质也是有着等级之分的。

1259-94-5,标准品

标准溶液配制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法,即准确称量基准物质,溶解后定容至一定体积;另一种是标定法,即先配制成近似需要的浓度,再用基准物质或用标准溶液来进行标定。已知准确浓度的溶液,在容量分析中用作滴定剂,以滴定被测物质。如果试剂符合基准物质的要求 (组成与化学式相符、纯度高、稳定),可以直接配制标准溶液,即准确称出适量的基准物质,溶解后配制在一定体积的容量瓶内。可由下式计算应称取的基准物质的重量W:W=ΜV·基准物质的摩尔质量。式中Μ和V分别为所需配制的溶液的摩尔浓度和体积。利用上式可计算出标准溶液的浓度。如果试剂不符合基准物质的要求,则先配成近似于所需浓度的溶液,然后再用基准物质准确地测定其浓度,这个过程称为溶液的标定。

标准物质均匀性的基本要点:标准物质均匀性是标准物质基本的属性,它是用来描述标准物质特性空间分布特征的。均匀性的定义是:物质的一种或几种特性具有相同组分或相同结构的状态,通过检验具有规定大小的样品,若被测量的特性值均在规定的不确定度范围内,则该标准物质对这一特性来说是均匀的。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不论制备过程中是否经过均匀性初检,凡成批制备并分装成小包单元的标准物质必须进行均匀性检验。对于分级分装的标准物质,凡由大包装分装成小包装单元时,都需要进行均匀性检验。绿原酸是从金银花里面所提取出来的一种物质,其功效和作用与部分金银花的作用功效相同。

1259-94-5,标准品

标准物质的均匀性检验:不论制备过程中是否经过均匀性初检,凡成批制备并分装成小包装单元的标准物质,必须进行均匀性检验。对于分级分装的标准物质,凡由大包装分装成小包装单元时,都需要进行均匀性检验抽取单元数抽取单元数目对样品总体要有足够的代表性。抽取单元数取决于总体样品的单元数和对样品的均匀程度的了解。当总体样品的单元数较多时,抽取单元数也应相应增多。当已知总体样品均匀性良好时,抽取单元数可适当减少。抽取单元数以及每个样品的重复测量次数还应适合所采用的统计检验要求。当总体单元数少于500时,抽取单元数不少于15个,当总体单元数大于500时,抽取单元数不少于25个。标准物质的购买用量应足以满足整个实验计划中的应用。1246815-57-5

橄榄苦苷的功能:刺激免疫系中重要细胞的活性,以抵抗传染。1259-94-5

配制标准溶液应注意几点:标定溶液和配制基准溶液所用试剂为容量分析基准试剂。配制一般溶液所用试剂纯度不低于分析纯。溶液配制中使用的分析天平的砝码、滴定管、容量瓶及移液管等需按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定期检定。配制溶液所称取的试剂质量,应在所规定的质量±10%以内。标定标准滴定溶液浓度时,单次标定的浓度值与算术平均值之差不应大于算术平均值的0.2%。至少取三次标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标准滴定溶液和基准溶液的浓度取四位有效数字。1259-94-5

上海源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营品牌有源叶,Fifan,Medmol,发展规模团队不断壮大,该公司贸易型的公司。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质量有保证的良好产品及服务,是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公司始终坚持客户需求优先的原则,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生化试剂透析袋,标准品,液体试剂,抑制剂。上海源叶生物将以真诚的服务、创新的理念、***的产品,为彼此赢得全新的未来!

上一篇: 武汉酶抑制剂供货厂家

下一篇: 343780-68-7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