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药物制剂研究所
确定立题后,需结合前的基础工作,初步确定拟采用的制剂技术,并制定初步的检测方法来进行制剂工艺的筛选研究。缓释制剂释放药物的原理主要包括控制溶出、扩散、溶蚀、溶蚀与扩散以及溶出相结合等,也可利用渗透压或离子交换机制。应该综合考虑药物本身的特性、辅料可获得性以及放大生产的可行性等因素,选择适当的药物释放方法。体外释药度是口服缓释制剂工艺筛选的重要参考指标。在其他基本技术指标(如缓释片的外观、硬度,颗粒的可压性、流动性等)符合要求的基础上,通常以达到预期的体外释药行为为临床前工艺筛选的主要目标。研究院在固体制剂研发单元平台的基础上按照标准进行延伸扩展建设,进一步完善固体制剂研发技术服务链条。河北药物制剂研究所
在安全性研究中,有时需要与已上市产品进行比较。例如,在局部给药毒性实验中,使用已上市产品作为对照药可以帮助分析出现的阳性结果。由于研制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信息主要来自已上市产品,因此在选择参比制剂时需要慎重考虑,并选择产品质量较好、研究基础和临床应用基础较为可靠的已上市产品作为参考药品,以保证研制产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性。在根据已上市产品的研究基础和临床应用基础选择参比制剂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河北药物制剂研究所研究院化学合成药物平台技术服务:杂质谱分析,杂质鉴定及其对照品制备,原料药质量研究,原料药申报注册。
如果无法证明研发产品的配方与已上市的产品配方相同,可以参考《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筛选。特别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剂型选择重点筛选指标。对于口服固体药剂制剂,由于辅料对活性成分的体外溶出/释放影响可能导致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出现差异,所以溶出度/释放度检查是至关重要的筛选指标之一。通过比较溶出/释放曲线一致性和溶出均一性,可以初步判断研发产品和已上市产品的体外释放行为是否一致,从而减少或避免生物等效性试验中出现不等效性的风险。
口服缓释制剂的研究思路基本如下:利用缓慢释放药物的特性,降低血药峰谷波动,延长药效时间,从而减少服药次数。但并非所有口服药物都适合制成缓释制剂。对于毒性大、窗较窄的药物以及血药浓度与药效不相关的药物来说,不宜制成缓释制剂;浓度依赖型也不适用于制成缓释制剂。此外,具有溶解度低、剂量大、半衰期短或长、吸收部位受限等特点的药物,制作口服缓释制剂时需要特别慎重。安全药理学研究概念出现于1997年ICH 的实施新药临床研究所需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的时间安排(M3指导原则)和生物技术药物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S6指导原则)中。研究院药物质量中心拥有600MHz核磁共振仪、LC-MS/MS、GC-MS/MS等分析仪器。
研究不同类型注射剂时有不同的要求。对于注射用无菌粉针、注射液、大输液,注射用无菌粉针等可直接以水性溶液进入体内的注射剂,由于其活性成分已经充分溶解,可直接被吸收进入血液中,因此不需要考察药物释放和溶解的情况。在研发过程中主要需关注药品原料和辅料的安全性。如果研制的产品工艺与已上市的产品相同,并且使用的原料和辅料也相同,则通常不需要进行非临床和临床研究。但如果研制的产品工艺与已上市产品不同,但使用的原料质量相同,所使用的辅料也是注射制剂中通常使用的,用量在常规范围内,制剂工艺也是常规的,则一般认为对研制产品的安全性影响较小。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为医药企业和相关健康产业提供从研发到产业化的“一站式”完整技术服务。河北药物制剂研究所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17年,获得CNAS认可、CMA资质。河北药物制剂研究所
安全有效性研究的重要性:已上市产品经过非临床和临床验证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得到认可,因此在研制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时无需重复进行的研究。然而,由于制备工艺和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导致新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确定。因此,应进行相关验证性研究,以证实新产品的安全性与疗效至少不低于已上市产品。在进行安全有效性研究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部分已上市产品可能缺乏充分的研究,说明书不完善,临床使用信息不足,同时也缺乏系统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再评价过程。河北药物制剂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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