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企业税务代理合同
章总则条为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发挥税务代理人在税收活动中的作用,保证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本办法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第三条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第四条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称为税务师,其工作机构是按本办法规定设立的承办税务代理业务的机构。税务师必须加入税务代理机构,才能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第五条税务代理人实施税务代理行为,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公正执行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税务代理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七条县以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负责对税务代理人进行监督、指导。在税务代理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不能超越代理范围和代理权限。光明区企业税务代理合同
税务咨询是税务代理业务中普遍性的服务内容。智能和知识转让的服务行为税务政策繁杂,难以把握和操作,所有纳税主体都会遇到纳税方面的问题,税务咨询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遇到的税务问题,有依据的给予咨询指导,避免因政策把握不准或操作不当而产生麻烦和损失。提供税务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能够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经济、有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机构分为税务机关和民间两种形式税务部门咨询机构一般只承担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释义,民间税务咨询机构业务内容则比较;税务部门咨询机构提供的是无偿服务,民间税务咨询机构作为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其提供咨询的人员都具备一定资质或资格。本章讨论的税务咨询只指后者。委托主体特点税务咨询结论具有一定的性,但是税务咨询报告对委托人的纳税只起指导和参考作用,其目的是影响委托人的纳税行为。税务咨询报告一般不对外产生作用,不直接涉及第三方即税务机关,税务咨询的结果对税务机关也不直接产生影响。税务咨询服务对于每一家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除了每月要应对国、地税的日常税务申报外,更重要的是要持续了解不断变化的新税收政策。光明区企业税务代理合同产生一定的委托方以及受托方之间所存在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关系。
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的除外。第五章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和终止第二十八条税务师承办代理业务,由其所在的税务代理机构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代理协议书应当载明代理人、被代理人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以及其他应明确的内容,并由税务师及其所在的税务代理机构和被代理人签名盖章。第二十九条税务代理人应按委托协议书约定的代理内容和代理权限、期限进行税务代理。超出协议书约定范围的业务需代理时,必须先修订协议书。第三十条税务代理期限届满,委托协议书届时失效,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税务师已死亡;(二)税务代理人被注册其资格;(三)税务代理人未按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办理代理业务;(四)税务代理机构已破产、解体或被解散。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代理人在委托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被代理人死亡或解体;(二)被代理人授意税务代理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三)被代理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长不超过1年。第十八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个别理事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理事会授权常务理事会决定,并向下一次召开的理事会作出报告。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二条本团体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税务代理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服务为宗旨,正确处理征纳矛盾,协调征纳关系。
1)税务师明白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展开代理,或明白自身的代理行为违法的,除由县及县以上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追究相应的义务外,省税务师身份审查委员会将吊销其身份,收回中国税务师执业证书》,明令禁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代理部违背税款法规和有关行政规章开展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机关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或由省税务师身份审查委员会给以停业整顿、责成解散等处理;(2)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活动,违犯刑律,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3)税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违背税赋法规、行政法律,致使纳税人未缴付或者少缴税收的,除由纳税人缴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税务代理人社会制度的规定税务代理人在代理纳税人办税务登记手续时,应留意以下几个方面的疑问:(1)按税收征管法和当地税务机关有关规定,在办税务登记时打算好应送交办登记的所需的各种证件和资料,按统一的标准词语填写税务登记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税务登记。(2)目前我国税务机关为适于分税制要求,设立两套税务部门。税务代理有利于保护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光明区企业税务代理合同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光明区企业税务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的方式;委托代理的期限;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委托代理费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第九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第十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中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执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直接接受委托。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办税务代理业务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第十一条税务事师务所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第十二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修改补充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议定。第十三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第三章税务代理业务的实施第十四条税务代理业务的实施是整个税务代理工作的中心环节,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应严格按照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权限开展工作。第十五条实施复杂的税务代理业务,应在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签订后,由项目负责人编制代理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经理(所长)批准后实施。光明区企业税务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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