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认证型号核准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核准证核准事项的,应当向受理中心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无线电管理局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核定技术参数以外其他核准证载明信息的,无需重新进行测试。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核准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提出延续申请时,申请材料与初次申请一致的,提交一致性承诺书,无需提交其他材料;部分材料不一致的,只提交发生变化的部分材料。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有效期届满未准予延续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依法注销核准证,并向社会公示。若符合相关无线电管理技术规定或标准,则发放型号核准证书,其型号核准代码后加“(M)”标识。安全认证型号核准
无线电发射设备一定办理型号核准吗?答案是确定的。根据《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 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经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无委办公室)对其发射特性进行型号核准,核发“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型号核准代码。出厂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型号核准代码。所有无线电发射设备都必须申请型号核准,不申请是属于违法行为。但《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对于下列无线电发射设备,可不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一)按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通过型号核准,并已领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二)以外销为目的而生产,不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的,但与相关国家签订协议的除外型号核准认证在哪里查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无需型号核准认证。
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无线电设备的质量和合规性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确保通信设备在国内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我国实施了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制度。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是指根据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法规,对无线电设备的型号进行核准和认证的过程。通过该认证,可以保证无线电设备在频率、功率、发射模式、接收敏感度等关键指标上符合国家要求,同时也确保设备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保证了无线电设备在技术性能上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也确保了设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通过核准认证的设备具有更高的市场竞争力和可信度,能够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同时也有助于维护通信网络的稳定和安全。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认证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强制性认证制度。根据法规规定,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频段和技术指标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并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这一认证制度旨在保护我们的无线电通信环境、提高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并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在我国,所有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都需要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不同类型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有不同的型号核准认证标准和要求。例如,申请人需要有相应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SRRC认证可以确保无线电设备的电磁辐射、频率范围、设备性能等方面符合规范要求。
在办理型号核准认证时,需要向无线管理委员会提供产品的相关技术文件和资质证明,并按照规定的测试和检验程序进行核准测试。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对同系列产品中的一个具体型号样品委托型号核准测试,测试合格的对该系列产品合并核发一张型号核准证,并在证书中标明同系列产品的型号命名规则。型号核准证应当载明申请人名称、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核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型号核准代码、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型号核准有效期等内容。型号核准证的有效期不短于2年,不超过5年,但因无线电频率规划调整以及频率使用许可期限另有要求的除外。型号核准认证成为了无线产品(符合频率范围的无线产品)上市的必备认证。产品的型号核准认证
出厂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型号核准代码。安全认证型号核准
凡带WIFI、蓝牙、2/3/4G通讯的无线产品,都属于强制认证范围。家电产品、照明产品、开关插座产品、车载产品等,只要带有上述的通讯方式都属于强制认证范围。根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进口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试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对其发射特性进行型号核准(SRRC)后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出厂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型号核准代码。安全认证型号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