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型号核准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来源:

无线电频率资源的供需矛盾日趋加剧,电磁环境日益复杂,为确保国有无线电频率资源进行统一管理。自1999年6月1日起,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国内生产的、销售和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进行型号核准,核发核准证和型号核准代码。出厂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型号核准代码。→什么是型号核准?型号核准认证简称SRRC认证型号核准是指在无线电发射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研制、生产、进口、购置等环节,对其频谱参数技术指标依法进行技术管理的制度。核准主要内容是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工作的频率、频段、发射功率、频率容限、占用带宽、带外发射及杂散发射等频谱参数进行核定。→什么设备需要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在中国大陆销售,需要申请型号核准认证。深圳型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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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是我国无线电设备管理的主要法规之一。该条例规定了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设备所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包括工作频率、频段、技术指标的规定,并明确了对无线电设备进行核准和备案的要求。2.2 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 和 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其规定,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试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对其发射特性进行型号核准(SRRC)后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出厂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型号核准代码。这是在无线电发射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研制、生产、进口、购置等环节,对其频谱参数技术指标依法进行技术管理。型号核准认证证书编号在哪里看型号核准核发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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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SRRC认证并不是一项文书证明。SRRC认证的目的在于保障无线电设备的安全和各方面的规范,因此认证过程中的测试也是必不可少的。在认证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产品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发射功率过大、使用频率与标准不符等。这时候,我们需要尽快修改并重新测试,确保产品符合规范。有了SRRC认证,我们的无人机产品就可以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和使用了。但是,只要是采用了无线电技术的产品,其SRRC认证均限定于特定频率和功率范围。因此,在实际使用中,我们需要根据国家和地区的规定,选择适当的频率和功率范围。总的来说,对于无人机中采用了无线电传输技术的产品,SRRC认证是必不可少的。了解SRRC认证的流程和规定,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可以保证我们的产品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避免因认证问题而面临的风险。

可以申请型号核准的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公众移动通信设备,例如:GSM直放机、CDMA/蓝牙网卡、CDMA/TD-SCDMA/蓝牙模块(2)无线接入系统,例如:SCDMA无线接入系统基站放大器、3.5GHz无线接入系统中心站、PHS无线接入系统固定电话机(3)专网设备,例如:公众对讲机、无中心系统车载台、数字集群TETRA数据终端、GSM-R铁路车载移动电话机(4)微波设备,例如:MMDS发射机、数字微波通信机、点对多点数字微波通信系统中心站(5)卫星设备,例如:地球站射频单元(海事卫星)卫星移动电话机(全球星系统)卫星地球站射频单元(VSAT)(6)广电设备,例如:立体声调频广播发射机、短波调幅广播发射机、数字电视发射机(7)2.4GHz/5.8GHz无线接入设备,例如:2.4GHz无线局域网/蓝牙设备、蓝牙设备(键盘,鼠标等)、5.8GHz/2.4GHz无线局域网设备(8)短距离无线电设备,例如:通用微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车辆测距雷达、无线汽车防盗报警设备(9)雷达,例如:气象雷达、船用雷达、航空雷达及导航设备型号核准,是针对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带有无线、蓝牙、发射频率的电子产品的一种强制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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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和决定程序(一)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二)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型号核准申请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核发《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在中国大陆销售、使用的,具有无线电发射功能的设备均应通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认证。代理型号核准认证认证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查询可以在中国无线电管理进行查询。深圳型号核准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是指在无线电发射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研制、生产、进口、购置等环节,对其频谱参数技术指标依法进行技术管理的制度.型号核准的主要内容是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工作的频率、频段、发射功率、频率容限、占用带宽(或发射信号的频谱特性)、带外发射及杂散发射等频谱参数进行核定.这些频谱参数直接关系到有限的频谱资源能否得到科学利用、空中电波秩序能否得到有效维护,无线电安全能否得到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研制、生产和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和频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并报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国ZF分别于1995年和1997年制订了进口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有关政策。深圳型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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