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国际物流代理报关咨询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来源:

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其任务是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辑,编制海关统计和其他海关业务。清关流程的基本情况只要是做贸易的小伙伴都非常清楚,货物的进出口都必须经过海关检验,需要经过一系列手续,才能提货或是发运。一般来说,清关的过程可能不需要发运人或是接收人亲自进行,但是为配合物流公司,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帮助清关。对于清关的全过程,有些小伙伴可能会比较陌生,没关系,只要你看完这篇文章,你就清楚了,供大家参考学习。好啦,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清关的概念。清关是指凡是出入某一国境的货物必须向该国的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经海关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的操作,这个是强制执行的,凡是不经过这个过程的,均视为非法,可能会产生危害,所以,在清关期间,所有待检货物都是禁止自由流动的,而且所有与该货物检验有关的行为都必须在海关的监管之下进行,禁止私自操作。风险规避:报关代理了解海关政策法规,能够及时提醒企业有关法规的变化和风险点,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佛山国际物流代理报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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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不同报关包括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按照我国海关法规定: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不报关包括进出口或转运货物出入一国关境时,没有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应当履行的手续。2、手续不同报关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不报关没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要说两者的区别那就是报关是按正常程序走的,不报关就是我们常说的非法,不报关通常都是一些偷税漏税的。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佛山进出口代理报关费用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货物和物品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行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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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流程1、申报 目前,海关接受申报的方式一般有3种:口头申报、书面申报及电子数据交换申报,其中以后两种申报形式为主。 按照我国《 海关法 》的规定,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曰内,超过14日期限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日征收进口货物CIF(或CIP)价格的0.5‰的滞报金。 ...2、查验 海关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在海关监管场所(包括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对所申报的进口货物进行检查,以核对单物是否相符。 海关查验时,报关人应派人到现场协助海关工作。3、纳税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海关的税款缴纳证书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进口税款。 我国《海关法》对进口货物纳税期限的规定与出口货物的相同。 

代理报关又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 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指的是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货物和物品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在通过海关监管口岸时,依法代理其进行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的行为。 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两大类。我国海关法律把有权接受他人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企业称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并向海关注册登记后才能从事代理报关业务。向海关备案的贸易合同进出口的商品,交验海关下发的《登记手册》。代理报关对于自理报关,均为进出口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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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分或个别国家海关具有的特殊职能:如编制对外商品贸易统计、保税管理、沿海巡逻警戒、管理航行一级保护版权和专利权等。21世纪初,有些国家除对传统的有形贸易(实物)监管外,还对无形贸易(服务贸易)进行监管。许多国家指令该国海关履行国际出口管制制度,即对高科技产品、导弹技术产品、核相关双重用途产品、生化武器、常规武器、环境污染物质和有毒废料、濒危物种、文物等进行管理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中国海关职能有4项:监管、征税、查私和编制海关统计。帮助企业完成包括报关申请、查验、监管、结关等系列报关手续,并负责与海关、商检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广东代理报关

查验与监管:海关、商检等管理部门对货物进行查验和监管,检查货物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佛山国际物流代理报关咨询

出口代理业务,一律由代理人负责收汇。委托人为经批准允许保留现汇的企业,代理人凭有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将原币划转给委托人;委托人为不允许保留现汇的企业,代理人结汇后将货款按有关规定支付给委托人。第十二条代理人要全过程参与和跟踪进出口代理业务和合同执行。对在执行进出口合同中所出现的问题,代理人应及时与委托人联系。涉及对外索赔、理赔,代理人和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积极处理。在对外索赔过程中,如委托人拒绝预付索赔所需费用(指应由委托人承担的),代理人可以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索赔所得归代理人所有。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从事进出口代理业务,各外经贸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审批、发证、售付汇及其他有关手续。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从事进出口代理业务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逃套汇和骗税、变相进出口经营权、许可证的,由海关、外汇管理机关、外经贸主管部门分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佛山国际物流代理报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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