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海关代理报关公司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各国间的贸易交往也越发频发,而贸易往来根据不同性质的划分方式,分为不同种类的贸易。对于贸易的种类划分也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到底跨国贸易分为哪些种类呢?贸易按照划分条件有12种分类,让港阳公司为您一一解答。按货物移动方向分类可分为进口贸易、出口贸易、过境贸易三种形式;按统计标准分类可分为总贸易、专门贸易两种形式;按商品形态分类可分为有形贸易、无形贸易两种形态;按有无第三者参加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三种形式;按参加国的多少可分为双边贸易、多边贸易;按清偿工具分类可分为现汇贸易、记帐贸易、易货贸易;按货物运输方式分类可分为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按经济发展水平分为水平贸易、垂直贸易形式;按地区区分为南南贸易、南北贸易、北北贸易;按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区分为区域内贸易、区域外贸易;按内容分为货物贸易、劳务贸易、技术贸易、金融贸易、旅游贸易、运输贸易、文化贸易;按交易性质分为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经海关批准的减税免税货物,应当报送海关签署的减税免税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应另提交海关签发的进口清单.江门海关代理报关公司
当出口方没有出口权,或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头名称的出口单(通俗说法是出口核销单)。但是出口必须要出口单证,这时在广东地区,通常可以通过报关行,买其它有出口权公司出口单证,(借用他人的公司名称出口,当然不享有退税的权利)。用来报关。简称买单报关。它的特点是出口企业虽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质量、结汇安全隐患,也不承担未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因此出口企业并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仍以自营名义出口报关。而不法分子却是充当中间人的角色,游离于监测体系之外,暗箱操纵从货物的购进至出口到结汇的全过程,很明显“买单出口”扰乱了正常的出口贸易秩序,是容易诱发出口骗税的一种操作形式。对于这种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减税管理的通知》客观的对“买单出口”行为进行了鉴别与解释,同时,也提醒广大出口企业注意“出口须谨慎,买单有风险”。 梅州进口代理报关委托国际物流代理报关,专业助力企业轻松通关。
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根据被损坏的货物、物品或其部件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确定。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海关依法进行开验、复验或提取货样时,应会同有关货物、物品保管人员共同进行。如造成货物、物品损坏,查验关员应请在场的保管人员作为见证人在《损坏报告书》上签字,并及时通知货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收到《损坏报告书》后,与海关共同协商确定货物、物品的受损程度。受损程度确定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的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赔偿通知单》。收、发货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3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账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用人民币支付。海关查验货物、物品后交给货主时,货主如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物品完好无损,以后发现损坏,海关不负赔偿责任。
代理报关又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指的是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货物和物品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在通过海关监管口岸时,依法代理其进行申报并申办有关手续的行为。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两大类。我国海关法律把有权接受他人委托申办报关业务的企业称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并向海关注册登记后才能从事代理报关业务。直接代理报关是以委托人的名义报关,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间接代理报关是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报关,报关企业承担其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我国报关企业大都采用直接代理报关,间接代理报关只适用于经营快件业务的跨国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了解目的国关税政策,合理申报货物价值,降低税费成本。
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现代物流实用词典解释:一般贸易指单边输入关境或单边输出关境的进出口贸易方式,其交易的货物是企业单边售定的正常贸易的进出口货物。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的一种。《海关法》规定,货物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时,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向进出境口岸海关请求申报,交验规定的单证和单据,接受海关人员对其所报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查验,依法缴纳海关关税和其他由海关代征的税款,然后才能由海关批准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放行。一般贸易货物在进口时可以按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申办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一般进出口货物;也可以享受特定免减税优惠,按照特定免减税监管制度申办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特定免减税货物;也可以经海关批准保税,按照保税监管制度办好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保税货物。 国际物流代理报关,一站式解决您的进出口难题。梅州国际物流代理报关费用
出口货物报关的,外汇管理部门应当盖“监管汇款”一章,并在各出口申报单的右上角填写适用编号。江门海关代理报关公司
进出境货物是指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特定减税货物,进出境货物分有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其中,称为“进出境货物”的是指: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的进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的出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的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1987年7月1日起国内施行的《海关法》对“进出境货物”有明确规定。并要求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要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zheng件和有关单证。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zheng件的,不予放行。而且,《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江门海关代理报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