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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2月15日 来源:

刑事案件流程刑事案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程序,为了让犯罪份子得到应有的惩罚,刑事案件的程序是必须要严谨公正的,不能够存在一点程序上的错误,否则即是程序违法。所以接下来由小编将带来刑事案件流程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天津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咨询注意事项:对有关部门与**矛盾方面的咨询要持慎重态度,要讲明利弊。中山律师事务所

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律师在法庭上的所有言论,依据的都是法律法规和证据。辩护的任务也并不是要否定对犯罪的揭露、证实与惩罚,而是要否定错误的指控以及追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以使侦查、起诉这些公权力能够正确的行使,使审判建立在兼听则明的基础之上。巧言令色?刑事辩护律师忍不住大呼冤枉!事实上在很多案件中,没有哪个嫌疑人是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他们中有些是被冤枉的;有的是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受到了他人的牵连;有的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有的只是因为一时冲动头脑一热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而且有的家庭本来就很困难,家人牵涉进刑事案件更是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大多数人都只能看到犯罪嫌疑人身上的“恶”,但作为与他们近距离接触的刑事辩护律师,我们看到多的,却是他们和家属的无措、恐惧、迷茫。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每个人也都应该得到公平的对待。刑事辩护关乎人的自由、尊严乃至生命,关乎一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重构,甚至,关乎一个家庭的未来。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与社会隔绝,与亲人隔绝,刑事辩护律师是被羁押当事人与外界沟通的桥梁。著名律师事务所排名律师事务所咨询注意事项:避免激化矛盾,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之累。

公安机关刑事复核期限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机关,是各级人民的职能部门,是行政执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和社会治安的重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能体现检警配合、制约关系的当属审查逮捕及其复议、复核程序。那么,公安机关刑事复核期限是什么?接下来由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安机关刑事复核期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应当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应当在障碍消除后五个工作日以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的,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申天津公司股权律师事务所请期限内。前款规定中的“其他正当理由”包括:(一)因严重疾病不能在法定申请期限内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二)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四)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的其他正当理由。

刑事诉讼中止和终止的不同诉讼中止与诉讼终止都是我国三大诉讼法当中的一项制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中止与终止不是字面上的不同,其本质上也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因此接下来由小编将带来刑事诉讼中止和终止的不同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一、法律规定不能法定代理的情形(一)延期审理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延期审理有以下三种情形: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天津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对于辩护人当庭拒绝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以及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亦应当宣布延期审理。律师事务所咨询的途径主要有:去到现场咨询。

控诉方宣读证据目录以外的鉴定结论,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对控诉方提供并播放的视听资料,应从以下方面质证:(一)视听资料的形成及时间、地点和周围的环境;(二)视听资料收集的程序是否天津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合法;(三)播放视听资料的设备;(四)视听资料的内容和所要证明的问题;(五)视听资料是否伪造、变造;(六)与其他证据的联系。辩护律师在视听资料播放后,通过上述各方面的质证如发现该材料不真实,或者其内容不是被告人自愿所为等,应提出不予采信的建议和理由,控辩双方可以就此展开辩论,辩护律师有权要求法庭调查核实。控诉方提供证据目录以外的视听资料,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延期审理。4、公诉人就量刑方面向法庭提供证据;5、被告人谈质证意见;6、辩护人谈质证意见;7、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有证据提供?辩护律师举证时,应向法庭说明证据的形式、内容、来源以及所要证明的问题,并特别注意以下方面:(一)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来源的合法性;。律师事务所咨询即律师就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中山正规律师事务所委托

咨询可分为:现场口头咨询、当事人提供案件材料后律师提供咨询意见。中山律师事务所

法庭调查阶段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宣读内容是否与收到的一致;2、(审判人员令其他被告人退庭候审)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甲:“起诉书中指控事实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愿认罪?”被告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3、公诉人对被告人甲进行讯问;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律师应该认真听取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做好发问准备。公诉人向被告人提出威逼性、诱导性或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反对意见。法庭驳回反对意见的,应尊重法庭决定;4、辩护人对被天津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告人甲发问;5、被告人甲退庭候审,传被告人乙到庭进行同样程序,逐个进行完毕后传所有被告人到庭。三、举证、质证阶段1、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2、被告人谈质证意见;3、辩护人谈质证意见;对控诉方的出庭证人,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进行质证:(一)证人与案件事实的关系;(二)证人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三)证言与其他证据的关系;(四)证言的内容及其来源;(五)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条件和精神状态;(六)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和表达力;(七)证人作证是否受到外界的干扰或影响。中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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