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刑事拘留条件

时间:2022年03月11日 来源:

    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至少有9大作用作者:李伟强律师可以说自从2006年作为实习律师开始,到今年10年了,就一直总有人问我,李律师刑事案件请律师到底有什么用?而且有些人更是很直言不讳的说,有些公安朋友不建议我们请律师。那么刑事案件,请律师有什么作用?下面我这枚90年老律师,只从法律方面简单说说。可以说,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至少有9大作用。辩护律师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或其本人委托,为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律师。刑事公诉案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法院一审阶段、法院二审阶段。当然,还有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不同阶段律师作用发挥不尽相同,请律师的好处,律师尽早介入案件,通过会见、阅卷和必要的调查取证,向办案机关提出意见,以达到律师辩护的目的,实现请律师辩护的好处。一、在侦查阶段,请律师的至少9大主要作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本人、监护人、近亲属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刑事拘留法条-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东莞刑事拘留条件

    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等。1、律师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安抚其恐惧心理,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的刑法规定、从轻减轻处罚的咨询;(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侦查人员申请回避的法律规定;(4)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涉嫌罪名的提问如实坦白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5)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6)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7)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自行辩解权;(8)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9)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有关规定;(10)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广州一般刑事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真的只是走个程序,所有的事情都按照办案人员意思做,办案人员怎么说笔录就怎么录,还接二连三做了几次笔录,结果一个原本无罪的案件就这样活生生给做实、做死了。我前段时间代理了一个申诉案件,当事人一开始就利用各种关系去推,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让当事人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没有刑讯逼供告知书等,并答应当事人不起诉,当事人于是在不起诉决定书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法律文书上签字画押,但两个月后法院打电话通知他去开庭,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他之前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的不起诉决定书也没有随案移送。一直到二审维持原判,当事人都只想到用关系去推,结果错过了*佳的辩护时机。一个刑事案件,律师越早介入辩护,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的可能性越大,随着程序的不断向前推动,案件辩护的难度越大、空间越小,因为涉及的利益方太多,即使明显无罪的案件,也有人会千方百计阻挠案件的昭雪。

    律师的专业辩护比熟人和关系更安全、更可靠。再次,刑事诉讼是一门专业而精密的学科,刑事辩护是一门专业程度非常高的艺术和技术。刑事案件是所有诉讼案件中理论和学说*多的学科。这些理论和学说不仅理解起来比较晦涩,而且流派众多,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一般人很难掌握其中的逻辑和精髓。同一个行为,根据不同流派的理论和学说完全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这就是刑事辩护的精妙之处,也是刑事律师的价值呈现。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理论和学说,是因为刑事案件的制裁方式动辄是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这些都是*为严厉的制裁手段。这些制裁手段往往不可逆,一旦出现错案将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和影响。这些理论和学说都力图证明犯罪的本质及处置犯罪的公正性,以实现惩罚犯罪和犯罪预防的目的。如果没有刑事律师的专业辩护,当事人或者家属可能很难把握定罪量刑是否合法合理,以及是否遭受不公正待遇。简言之,这个事儿很专业。*后,刑事诉讼程序是一个体系化流程,一旦启动,很难中止或推倒重来,可能错过*佳的辩护时机。我见过很多当事人,亲人刚被抓时,火急火燎动用各种关系去活动,办案人员也说问题不大,让当事人配合办案,不会为难。于是,当事人认为都已经打点好了。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刑事拘留有什么程序?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全国人民**大会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拘留下列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时,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大会的**如果是因现行犯被拘留,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其所在的人民**大会**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因为其他原因需要拘留的,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报请该**所属的人民**大会**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2)决定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用刑事拘留时,要报有关部门审批。西藏、云南及其他边远地区来不及报告的,可以边执行边报告,同时要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外国人主管部门的意见。(3)对外国留学生采用刑事拘留时。被拘留人如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的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佛山怀孕刑事拘留

打架刑事拘留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东莞刑事拘留条件

    这一篇文章我主要介绍审查起诉中几个关键的时间点,在介绍时间点之前,好多家属会不太理解,刑事诉讼法的三个阶段分别代biao着什么,什么是公安侦查阶段,什么是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什么是审判阶段。我举一个小的例子,公安负责的就是把东西装到盒子里,什么东西呢?各种材料,各种涉案人员,各种笔录,各种勘验笔录,各种证词,在这个阶段呢,主要是在侦查,给箱子里做各种填充。公安还在侦查中,这就意味着很多事和人都没有查清,在这个过程是相对保密的,在侦查期间,律师只能通过会见的方式去了解到大概的脉络情况。而家属是完全接触不到犯罪嫌疑人的,只能通过律师这座桥梁,进行联动。公安查啊查终于查完了,具体时长上篇文章有介绍,查完之后把箱子一封,然后给了检察院,看,这就是我们查到的资料。当然这个资料我们律师称为卷宗,里面有非常详细的内容,这个卷宗的薄厚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打印出来半米多高的案卷,我们也接触过很多。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重要的任务就是去阅卷,核对每一项的证据和口供。而对于检察官而言也是一样的,只不过检察官是为了去定罪,律师是去辩护。从这个角度看,仿佛检察官和律师是矛盾的两方主体,但是实则不然。东莞刑事拘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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