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区人身损害纠纷律师咨询

时间:2022年04月18日 来源:

    劳动者作为对价,应当提供符合劳动合同要求的劳动,这是劳动者义务的体现。同时,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获得劳动报酬,从而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因此,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包括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目前,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放长假,不允许劳动者到单位工作,显然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实际上强行剥夺了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权利。用人单位的做法显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目的和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与劳动者主动辞职不同。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放长假,剥夺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对用人单位非法用工的合法回应,不是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向自己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三,结语虽然我们可以理解雇主降低劳动力成本的情绪,但我们很难同意雇主使用这种方法来降低劳动力成本。此外,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上海律师免费咨询热线?上海崇明区人身损害纠纷律师咨询

    一、提出问题。杨看中了悠悠地产的一套房,于是与悠悠地产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部价款。但由于合同签订时涉案房屋尚未办理初始登记,未能将涉案房屋产权转让给杨。后来,由于需要资金周转,优优房地产以杨购买的房屋等多套房屋为***,向银行***并办理***登记。由于优优房地产到期未能还款,银行向法院起诉优优房地产,并申请查封涉案房屋。此时,杨某知道自己购买的房屋已被悠悠地产***给银行,房屋已被法院查封。杨非常焦虑。他花了半辈子积蓄才买的房子被***给银行,被法院查封。于是杨某找我们进行法律咨询,他该如何**,才能成功保住他投入半生积蓄的房子?二、执行异议需要满足的几个法律要求。杨遇到的这种情况绝不是个案。如果买家购买的房屋开发商是资金实力较差的房地产公司,这种情况也是买家面临的巨**律风险之一。那么,如果买家遇到这种情况,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呢?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杨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是作为局外人,对涉案房屋提出执行异议,要求不执行涉案房屋,解除涉案房屋的查封;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的,应当提起执行异议诉讼。可以说,杨的救济路径是明确的。但是,杨的要求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上海金山律师协助执行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律师咨询在线解答上海?

    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享有对抗案件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法院不支持案件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司法解释第29条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但书中提到的例外。因此,虽然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权等优先受偿权,但银行无法对抗杨对涉案房屋的生存权。第四,如果购房者名下有其他不用于居住的房屋,是否存在购房者生存权优先于银行***的问题?说到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杨名下还有其他房屋,但这些房屋的性质是商业,而不是住宅。那么杨还能主张排除银行根据生存权强制执行涉案房屋吗?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问题的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虽然买方名下还有其他房屋,但如果银行不能证明这些房屋是买方居住的,而涉案房屋是买方***可以居住的房屋,那么买方也可以根据生存权对抗银行对涉案房屋的执行。

    李在一家制造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固定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李的工资是每月5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是3500元,绩效工资是1500元。根据公司考勤休假制度,劳动者加班的,以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在公司工作期间,李几乎每天都加班。起初,李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后来,随着加班时间的增加,李觉得公司按基本工资计算加班费,少支付加班费,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因此,李去公司谈判,要求加班费按月实际工资总额计算,并要求公司弥补应得的加班费差额。公司拒绝了李的要求。随后,李将公司告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工资;要求公司补足加班费差额,支付经济补偿。经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了李的仲裁请求。李拒绝接受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李的诉讼请求也被法院驳回。李为什么败诉?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涉及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劳动者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呢?根据《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上海和大律师面对面咨询电话?

    如果保险单仍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决定继续投保,因为离婚后投保人继续使用夫妻的个人财产,投保人应取得保险单的全部收入。但在离婚前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对应的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投保人应当对对方作出相应的补偿。在杜某和黄某的案件中,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况。由于杜某决定继续投保,法院认为杜某应获得保险单的全部收益和价值,但杜某应将离婚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赔偿给黄某。在当今社会,保险已经被***接受,许多家庭会购买各种保险。本案提醒我们,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应排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单之外。因为这些保险单往往是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投保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被保险人自己,夫妻另一方可能不知道。因此,夫妻另一方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这种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上海企业法律咨询律师?上海法律顾问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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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民法典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离婚父母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应该如何支付?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一、子女抚养费具体有哪些项目?根据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子女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金额时,一般按照以下三个标准确定:1.孩子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3.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根据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四、具体衡量抚养费标准金额的因素。1.儿童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赡养费金额的确定原则是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需要。所以在确定赡养费金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些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更好,但也报名参加了各种学习班,当父母离婚时。上海崇明区人身损害纠纷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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