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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银行要求王偿还**本息20万元,没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后,法院驳回了银行要求王偿还**本息的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显然没有做好客户身份识别,这也是许多银行和金融机构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常见原因之一。因此,银行必须重视这一点。在为客户办理金融业务时,必须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不可能要求王偿还**。理论上,银行也可以要求假冒王身份信息的借款人偿还**但前提是银行必须知道假冒的借款人是谁,才能找到借款人。否则,银行的**很可能无法收回。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平时一定要保管好身份证等证件。如果我们不小心丢失了它们,我们必须在***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损失,以免犯罪分子发现或盗用我们的身份证件,假冒王的身份,做一些违法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如果你像王一样,遇到别人的假信息,不要太担心生气。你需要做的是找到相关证据,证明别人利用你的身份信息并实施相关行为,而不是你自己的行为。只要你没有这样做,问心无愧,不用担心。上海取保候审律师咨询?上海执行律师法律咨询
在四川成都,一位母亲带着6岁的儿子参加了社区游泳池的游泳培训班,但她的儿子不幸溺水身亡。游泳池由社区物业公司承包给体育场馆管理公司。体育场馆管理公司承担后,分包给张实际经营。经调查,张未取得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聘用的两名游泳教练和救生员不具备相关资质。面对失去儿子的痛苦,男孩的父母向物业公司、体育场公司和张起诉,要求三名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80多万元。庭审期间,物业公司认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物业公司已将涉案游泳池的经营权承包给体育场公司,游泳池的经营活动与物业公司无关。男孩在参加游泳培训班时溺水,体育场公司应承担责任。体育场公司也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他已经将涉案游泳池的经营权转包给了张,是张无证经营,没有配备合格的教练和救生员,导致男孩溺水。因此,张应该对男孩的父母负责。那么,物业公司和体育场馆公司的辩护理由成立了吗?在本案中,涉案男孩的死亡、物业公司、体育场馆公司和张应该如何承担责任?首先,本案涉及的游泳池是社区内的游泳池,属于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管理公司将本案涉及的游泳池承包给体育场馆公司并从中获利。上海市轻纺市场律师咨询上海拆迁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男子杜某和女子黄某通过相亲相识,经过短暂的相处,他们结婚了。但婚后,黄某发现杜某有**、酗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因此,他们的关系破裂,黄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杜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险。保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杜自己,保险费也是杜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在离婚诉讼中,杜某和黄某就未到期保险应如何割发生了争议。杜认为,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自己的,因此,保险单目前的现金价值和未来可能获得的保险金属于杜的个人财产,黄无权主张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黄认为,虽然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杜,但保险费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因此,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转化形式,性质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时应如何分割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单?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由于保险单的保险费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因此保险单显然不能被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保险单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其次,在具体分割中,如果保险单仍在保险期内,但投保人决定终止保险,保险公司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平等分割。
应该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为了避免父母的离婚,给孩子造成太多的心理恐慌。小提醒离婚父母,在离婚时,不能忽视孩子生活的实际需要,无缘无故地提高赡养费要求,作为离婚的条件,这是不合适的。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在确定赡养费金额时,还应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赡养费支付方的支付能力。如果支付能力强,应多承担;如果支付能力弱,应少承担。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金额,参照上述比例。在实践中,很多人仍然坚持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一规定没有被撤销,但并不适用。这一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十五年后的***,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到几万甚至几十万,显然没有必要按照20%到30%的标准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因此,要结合孩子的实际需要来参考。3.儿童居住地的居民消费水平。在确定赡养费金额时,儿童居住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咨询?
男女双方决定结婚是因为情投意合,所以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缔结婚姻关系。现在因为感情不和分道扬镳。如果是协议离婚,也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那么,男女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呢?男女双方需要携带哪些材料才能顺利办理离婚登记?***就来说说这个问题。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如果男女双方现在都在其他地方,不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需要返回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其次,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结婚证;(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如果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或一方是香港居民、中国澳门居民、中国台湾居民、华侨或外国人,香港居民、中国澳门居民、中国台湾居民还应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说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离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否则,这样的离婚协议不能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上海劳动律师咨询电话?上海保理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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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男子胡某在某公司从事保安工作。***,该男子李某闯入公司闹事。胡某上前阻止,被李某用刀刺伤,属于轻伤二级。事后,胡某工作的公司为胡某申请工伤认定,胡某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随后,胡某起诉李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损失。在审判过程中,李辩称胡已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足以弥补损失,胡无权向李主张损害赔偿,否则将构成非法利润。***,李的辩护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裁定李赔偿胡的医疗费用、营养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损失超过3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李为什么要失败呢?胡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还能向侵权人李主张损害赔偿吗?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同于侵权损害赔偿的性质。工伤保险待遇属于社会福利的内容。胡某缴纳工伤保险,因工伤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侵权损害赔偿不是社会福利,而是侵权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法律强迫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两者性质不同,不会相互排斥。因此,被侵权人可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两者的关系是鱼与熊掌的关系,而不是两者只能选择一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胡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起诉李。上海执行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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