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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7月11日 来源:

    【本文简介】在电视剧《生在灿烂的日子》中,也提到了类似的案例。主人公郭老三和朋友小鹏共同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各占50%。在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中,郭老三表现出了出色的融资能力和开发能力,这让小鹏开始害怕。小鹏和第三方打算设置一套,架空郭老三。除了欺骗郭老三的大量投资资金,他还想让郭老三赔钱。郭老三就遇到了这个问题。郭老三虽然是总经理,但能否直接撤资,拿回股本?法律咨询陈先生咨询:曹先生和我是大学同学。毕业后,我们开了一家广告公司。我占了60%的股份,曹先生占了40%的股份。一开始,生意不错,但我们的项目没有按时完成。公司陷入困境。他们都不愿意。他们仍然希望把公司做大做强。经朋友介绍,我们认识了刘先生。刘先生对我们的经营理念和规划非常感兴趣,所以他同意投资我们。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我把15%的股权转让给了刘先生,曹先生把15%的股权转让给了刘先生。入股后,我占了45%的股份,曹先生占了25%的股份,刘先生占了30%的股份。刘先生注资后,公司没有大幅提升。经过一年的经营,公司仍然亏损。曹先生找到了我,希望撤资。我很尴尬。我不想失去多年的大学友谊,但公司目前的困境是真的。请问。上海**律师咨询电话?上海徐汇经济案律师咨询电话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甚至不发工资,在现实生活中不能说很常见,但也很常见。很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很多企业无法按照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企业经营有困难,劳动者可以理解,但劳动者必须依靠工资收入养家糊口,这一点企业也必须明确。因此,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困难,不能成为企业恶意劳动者工资的正当理由。特别是在一些企业中,生产经营没有困难,只是恶意拖欠工人的工资。那么,面对企业拖欠工资,劳动者应该如何使用法律武器合法正当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们来谈谈这个法律问题。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恶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合法、合法地维护其合法权益:项措施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直接拨打12333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上海刑事大律师法律咨询上海工伤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名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提取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要求认定股东逃避出资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分配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三)利用关联交易转出出资;(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撤回出资的行为。《**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逃避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退还公司出资本息,协助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公司债权人要求逃避出资的股东在逃避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以前的借据会被销毁。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非常现实的法律风险。因为借据是后来制作的,但银行付款是过去的,当我们到达诉讼时,我们不知道如何支付**。从以上三种情况可以看出,无论是只有借据没有银行转账,还是只有银行转账没有借据,在诉讼过程中都会遇到巨大的法律风险。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主要诉讼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人作为原告起诉借款人,需要证明借款事实和付款事实,否则可能面临败诉。律师建议钱先生遇到的法律困难并不孤立。我相信很多人也会遇到它。我们给您以下建议:首先,录音、录像证据可以作为**事实的证据,如果对方拒绝出具借据,电话录音或视频录制可以作为证据;二、证人证言,创造证人参与**的机会,证人证言能有效还原**事实;三、及时对账,对账是**人与借款人对欠款的校准,具有很高的法律证明力。四、规范借条格式,在借条中约定利息和转账账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人借款期返还**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合同,自**人提供**时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上海奉贤律师咨询免费咨询?

    我能直接把公司的钱还给曹先生吗?律师意见你好,陈先生,你无权直接把公司的钱还给曹先生。理论研究股东出资是《公司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股东出资是公司**基本的资本来源,也是股东应履行的基本义务。由于法律相关规定的遗漏和股东之间缺乏直接有效的监督机制,股东逃避出资的现象时有发生。股东逃避出资严重挑战了资本维护的原则,不仅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而且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损害了外部债权人的利益。无论是从民事、行政还是刑事方面,都可以发挥一定的纠正作用。如果允许股东逃避投资,那么大量的空壳公司和皮包公司就会出现,这不仅会危及公司的经营,还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如果真的需要撤回注册资本,法律规定了一些合法的方法。如果经常逃避投资,不利于增强企业家的创业信心,会有大量企业家在公司成立之初,也许许许多企业家在公司初期遇到了资本周转困难或暂时管理不善,但可以使用转让股权、引入新投资、改进经营方法、公司回购股权来解决暂时的问题。【律师分析】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逃避出资。公司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本质上是为了促进公司合法经营,积极经营,保护公司债权人。公司成立后,允许股东随意撤资。上海婚姻律师咨询电话?上海 律师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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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前独自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增值收入妻子有分割吗?在广州越秀区,一对夫妇在离婚时意见不一致,发生了争执。他的妻子说,他们婚后一起偿还**,并要求分割财产的增值部分。丈夫说,他用母亲的资助偿还**,与妻子无关!法院将如何决定?记者***了解到,本案经广州越秀法院审理后,有判决结果。基本情况:丈夫为了占房屋增益称还贷资金为母亲资助。2017年,小红和小东确认恋爱关系后不久就登记结婚。小东婚前以自己的名义在广州市天河区买了一套房子,总价约200万元。婚后,双方同意共同偿还**,每月还款金额约6000元。后来,由于家庭琐事矛盾的升级,他们的关系逐渐破裂。2019年10月,小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小东赔偿夫妻关系期间共同还款金额的13万元左右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小东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小红的其他诉讼请求,辩称该财产应属于小东的个人财产,小红无权要求赔偿。原因是*****还款账户有小东的婚前财产超过2万元。小东的母亲于2017年12月15日将10万元转入小东的另一个银行账户,然后将10万元转入支付宝账户。自2018年2月27日起,小东定期从支付宝账户转入*****还款账户。2020年3月至10月,小东的母亲将。因此,小东认为。上海徐汇经济案律师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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