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工伤赔偿民事商事仲裁

时间:2023年02月11日 来源:

8.强拆房屋要依法进行,违规需赔偿8.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根据比较高法***修订的《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行政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未作出赔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界定以被扶养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等出具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书面证明为依据。虹口区工伤赔偿民事商事仲裁

8.斡旋受贿还是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8.斡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其构成要件主要有三:(1)行为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了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即与被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权上虽然没有隶属制约关系,但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产生的影响和一定的工作联系;(2)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而非自己职务上的行为;(3)必须是为请托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有偿中介活动是指通过为服务对象沟通信息、介绍业务而收取钱财的一种经济活动。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其找丙帮忙并非基于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甲帮助丁的B公司寻找C公司作为融资渠道的行为,实际上是基于信息不对称,为丁的B公司融资牵线搭桥,提供有偿信息服务。其本人并未实际参与B、C公司之间的融资谈判,介绍业务成功后,收受了丁给予的60万元感谢费,也是事前与丁合作协议中予以明确约定的事项。因此,甲的行为属于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范畴。青浦区保险理赔民事商事代理电子商业承***,对方拒绝付款怎么办?

32.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要对半分吗32案涉房屋系被上诉人婚前个人财产,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案涉车位一个,故上述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已解除婚姻关系,共有基础不复存在,案涉房屋、装修价值及车位均应予以分割。法院认为,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案涉房屋系被上诉人郑某于婚前购买并付清全部房款,且在双方离婚后仍由被上诉人居住管理,在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二审中被上诉人亦明确表示不同意竞价的情况下,原审法院确定由被上诉人郑某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并无不当。同时,结合郑某婚前付清房屋全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数额、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原审法院判令由上诉人孙某取得案涉房屋百分之二十的份额,由郑某以双方认可的房屋价值为基数给予孙某相应折价款,应属合理。

    21婚前个人自建农房婚后拆迁安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1白某和黄某于2005年经人介绍相识,于2006年5月登记结婚,因双方均属二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至2017年再次发生矛盾后,分居至今。现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庭审时,本院主持双方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致调解未果。另查明:黄某于1992年曾在象湖乡自建三层楼房一栋。因南昌市朝阳洲地区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开发,黄某自建农房属于征收范围。2014年3月10日,被告黄某与南昌市西湖区某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对其自建房屋进行还建房安置。现安置房位于西湖区云海路889号的安置房屋登记于黄某名下。案涉安置房产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黄某的安置房产来源于其婚前个人自建农房,该自建农房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为拆迁安置,而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案涉安置房产作为对婚前房产的补偿,仍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但与家庭成员数量相关的拆迁利益。 偶方离婚时请求依法分割股权的处理。当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时,该股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30.借用资质**施工所签署的合同应区分发包人是否善意来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31如何认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31实际施工人一般是指,对相对**的单项工程,通过筹集资金、组织人员机械等进场施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业主方、被**单位、转承包人进行单独结算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除了提交了相关施工协议等材料,还应提供案涉工程项目的施工记录、工程签证单、领款单、工程请款单、月进度款支付申请单、材料报验单、工程验收单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凭证材料,以证明其进行施工、请款并与业主方、被**单位、转承包人**进行工程结算等事实。只有欠条、收据等能认定借贷关系吗?虹口区工伤赔偿民事商事仲裁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但未过户,能否排除在后形成的债权的强制执行?虹口区工伤赔偿民事商事仲裁

    27.企业与个人就某一工程项目签订内部承包协议或项目责任书的性质及法律效力27.施工企业与个人就某一工程项目签订内部承包协议或项目责任书,任命个人为项目负责人,由个人实施工程管理、组织施工并承担责任和获得收益,个人向施工单位上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这种现象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屡见不鲜。那么施工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或项目责任书是否有效?施工企业是否有权依据内部承包协议或项目责任书向个人收取管理费?判别施工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或项目责任书有效与否应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1、内部承包人或责任人以及项目工程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与施工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和社保关系。2、施工企业对项目工程是否进行了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投入和支持。如果施工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或项目责任书均未体现上述内容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亦未履行上述内容,则双方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或项目责任书名为内部承包合同,实为违法转包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内部承包协议或项目责任书被法院认定无效,施工企业将无权收取管理费。28.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其配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没有退休费和其他经济收入来源。 虹口区工伤赔偿民事商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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