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遗产继承民事商事仲裁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来源:

    “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继承权的取得不因自然人的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法定继承方面,在继承人范围上,同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不因男女而有差别;在继承份额上,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多分、少分或者不分遗产的情形遗嘱继承方面,自然人可以通过设立遗嘱来处分自己的财产,无论男女均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的财产;同时,遗嘱继承人也不会因性别有异而权利不同,男女均平等地作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其次,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不因自然人的性别不同而不同。在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该代位继承既可以适用于男性,也可以适用于女性。在转继承中,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死亡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该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男女性别上亦无差别。,夫妻双方继承权平等,有相互继承对方遗产的继承权。夫妻彼此是对方的顺位法定继承人。丈夫可以继承妻子的遗产,同理妻子也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双方约定以外,如发生继承时,首先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属于被继承人一份的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签订“以房抵债”协议,一定能得到房子吗?上海遗产继承民事商事仲裁

    校园侵权责任校园侵权是一个**概念,其内容包括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所受的伤害,这种伤害包括三种情况:(1)在校园内,未成年人之间相互造成的伤害;(2)在校园内,因第三人的原因所致未成年人的伤害;(3)在校园内,由于教育机构本身的原因所致未成年人的伤害。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于未成年人负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不负监护义务。(1)教育管理机构包括公办的,也包括私立的;(2)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对象是未成年人,成年人不包括在内;(3)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期间为教育机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包括课间休息时间和不离校的休息时间;(4)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场所为整个校园,例如校舍、教室、操场等。 杨浦区医疗事故 民事商事代理没有合同*有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打赢官司。

    陈某容等与李某腾、汪胡子公司、陈某诚、太平洋财保荆州中心支公司、润禾公司、人保黄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其配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没有退休费和其他经济收入来源的,对其配偶主张的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应予支持?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受害人柯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配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没有退休费和其他经济收入来源的,对其配偶主张的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予以支持。柯某出生于1951年4月27日,其直系亲属共有5人,即,妻子陈某容(63岁周岁),儿子柯某文、柯文某、柯某新和女儿柯某珠,陈某容63岁,虽有四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但不应属于有生活来源的情况,死者柯某负有万五分之一的抚养份额。故陈某容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合理金额为23996元/年×17年÷5=81586元。

    关于离婚协议书签订的欺骗、胁迫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离婚双方毕竟有过夫妻名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常难以避免地包含一些感情因素,所以,人民法院在确认协议可撤销或变更时,不能轻易将协议中一方放弃主要或大部分财产的约定认定为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而予以撤销或变更。同时对于“乘人之危”的认定,也应谨慎,不宜将急欲离婚的一方在财产上做出让步视为另一方乘人之危的后果,只有在一方利用他方生产,行为能力受限而监护人监护不力等情况下,迫使他方签订明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协议,才可认定为乘人之危。另外,关于在胁迫行为下签订的问题。若一方不能举证证明另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胁迫的事实,即无法举证,则法院很难认定。实践中,常见一方认为胁迫的情况是:当另一方当场捉***在床,另一方以要将捉***资料散布出去为要挟,一方不得已,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一定要即时报警,或采用其他方法取证,不要太顾及脸面而丢弃固证的时机。否则,产生争议对己不利。 离婚时夫妻隐匿财产如何查明。

    见义勇为伤亡的,其家属可享受哪些待遇?根据***七部委《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2012)39号)的规定,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凡符合烈土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属于因公**情形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遗属特别补助金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落实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发放,所需资金通过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统筹解决;尚未建立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的,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对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凡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落实相应待遇;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由民政部门评定伤残等级并落实相应待遇。 婚前个人自建农房婚后拆迁安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崇明区商业秘密民事商事代理

伟华公司**经营,是否是建安工程收入的纳税义务人?上海遗产继承民事商事仲裁

    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的主要区别在于发包方是否干预承包方的工作过程。16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就以物抵债的效力问题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规定,兹分述如下:1、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尚未交付的。此时以物抵债协议无效。债权人具有相应的诉权,但没有胜诉权。2、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已经交付。以物抵债协议部分有效。除约定抵债务归债权人所有部分无效,其余有效。债权人无权请求确认财产归其所有,但可以请求对该财产拍卖、变卖、折价偿还所欠债权人合同项下债务。该协议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3、履行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不存在恶意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虚假诉讼等法定无效事由的,应认定为有效。16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根据不同情况区分协议的效力。 上海遗产继承民事商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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