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资质认定强制性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来源:

管理评审的实施管理评审的参加人员比较高管理者主持管理评审,行政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管理评审会议。管理评审的会议议程1)比较高管理者宣布管理评审会议开始,宣读管理评审计划;2)管理者**报告认证工作准备情况以及《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的编写及质量体系试运行情况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情况,并宣读内审报告。若已通过认证,则报告质量方针、目标的实现情况及上次管理评审以来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等。3)管理者**报告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及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4)实验室负责人报告质量体系运行以来的检验质量情况;5)质量负责人报告质量信息反馈的问题分析和处理意见;6)参加评审人员就评审内容展开讨论和评价,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7)比较高管理者对评审所涉及的内容并参考与会者的发言对评审会议做出结论,并对评审后的改进措施提出明确要求。管理评审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由办公室负责编写,由比较高管理者批准。管理评审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评审概况(管理评审的目的、范围、依据、参加人员、内容、实际做法、评审日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综合评价(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效果);评审结论。资质认定可以为组织提供更多的专业交流和合作机会。黑龙江资质认定强制性

黑龙江资质认定强制性,资质认定

一、近年来从事第三方检验检测的机构大都熟悉了我们国家关于检测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资质认定,但是,在十几年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刚成立的时候,对检测机构的行政许可是有两套制度的:计量认证制度,源自《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审查认可制度,源自《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二、统一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制度的建立早在2002年认监委成立伊始、着手酝酿《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时候,如何在条例中阐述清楚我国实验室资质管理的问题,就困扰着有关领导。基于我们国家存在多套实验室资质评价制度要求的考虑,在《认证认可条例》中,如何把握好主要的三套评价制度(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认可)的定位?如何体现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制度的设计思路?这对当时历史背景下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提出了严峻挑战。一开始,有的人建议,写一章《实验室认证认可》,分别规定清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和实验室认可的定位(定义)、范围、作用,但此建议很快被领导否定,既然要立法,就要有突破,要有前瞻性,要把去分散在不同法律法规中对检测实验室资质的要求,尽可能统一起来。湖南各种行业资质认定怎么收费资质认定可以为组织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平台。

黑龙江资质认定强制性,资质认定

了解其对本岗位的职责和管理体系、质量方针和目标是否清楚明白。4)是否建立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方针是否适宜;质量目标是否可测量和可操作。5)本要素的评审一般要衡量***评审情况、分析管理体系关键和重点环节管理状况,整体评价管理体系符合本准则的状况和实际效果。应当是评审组集体评判的意见和结论。(4个)1)实验室是否具有文件控制和管理程序,有关的内容和环节是否齐全,规定是否合理且具可操作性。2)实验室内部文件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现场使用的各种文件是否标识清晰。3)实验室现场是否使用失效或废止的文件;是否存在一个文件出现不同版本的问题。4)实验室受控文件是否定期审核,必要时进行修订,更改的文件是否经过再批准,并加以说明。(3个)1)实验室是否确定了分包实验室的名单,每个分包的实验室是否符合本准则和相关技术能力。2)实验室分包项目是否符合本准则限定的三种情况。3)实验室每一次分包是否征得客户书面同意。(4个)1)实验室是否制定了服务和供用品的选择、购买和验收、储存的相关管理程序文件。2)实验室是否对服务和供应方进行了评价,是否建立了服务方/供应方的名单。3)实验室已发生的采购是否受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验室的实际状况、国内外实验室管理经验和我国实验室评审工作的经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订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保证《评审准则》的顺利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学习《评审准则》,加强宣传和指导,及时进行新评审准则的宣贯,督促实验室及时进行转版。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三、国家认监委将依据《评审准则》编写培训教材,并组织开展**评审员及省级评审员师资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开展省级以下评审员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执行实验室现场评审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具有注册评审员资质。四、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资质认定可以提高组织的专业能力和竞争力。

黑龙江资质认定强制性,资质认定

2006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资质认定的形式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计量认可是根据国家计量规范对该实验室的计量器具精度的认证,代号CMA。实验室认可是对实验室的试验能力进行的认证(包括可实施的试验项目、**大可实施的试验参数等等),代号CNAS。(原CNAB、CNAL已经统一归入CNAS)上述两者都是实验室的资质认定。除上述二者之外,还有CAL中国质量审查认可,用于对**质监中心和省级质监站的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异同点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主管部门都是认监委,评审准则基本相同,评审过程和方式也基本相同。1.对象和范围不同:实验室认可:包括所有的实验室,检测、校准实验室,***方、第二方、第三方均可;计量认证等:是检测实验室,必须是第三方。2.依据和性质不同:实验室认可:国际通行的ISO/IEC17025,自愿的;计量认证:我国的法律法规《计量法》《标准化法》《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强制的。3.实施主体和效力不同:实验室认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统一管理,统一实施,统一发证,国际互认;计量认证:***主管部门和省部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两级管理。消防检测行业CMA怎么做?河南实验室资质认定机构

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是几年?黑龙江资质认定强制性

据中国网消息,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近日公布,决定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并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一、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二、废止《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1985年3月7日批准1985年3月15日国家标准局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黑龙江资质认定强制性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