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室内生态节地葬规定
随着生态葬的推广与普及,不少人在生前就签订了生态葬相关协议,希望在逝世后“回归自然”。安贤园内的生态艺术苑,今年2月24日,市民邓志来代父亲邓泉成正式办好了生态葬手续。早在2016年3月31日在浙江安贤园举办的生态葬仪式上,他就与弟弟一起为父母签订了生态葬协议。较开始,他们四兄弟也很不解,在父亲的强烈要求下才去了解了生态葬。“我父亲一直主张厚养薄葬,本来我们四兄弟商量花二三十万元买个墓地,遭到他强烈反对。他总说‘人死如灯灭,况且周都没有保留骨灰’。后来,他在报纸上看到‘生态葬’报道,和母亲一拍即合,还强烈要求我们去咨询。”近年来,相关组织积极普及生态节地葬的知识,增加公众认知。徐汇室内生态节地葬规定
遗体生态葬的提出者集中在中西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这些地区多处于土葬、火葬并存的状态,殡葬革新工作还处于艰难的推进中。遗体生态葬在形式上抛开了火葬的社会效益,强调的是通过遗体深埋的生态葬法达到逝者与自然融为一体、奉献大地的良好愿望。长春市殡葬中心主任刘学敏表示,这几年来,由于土地资源有限、成本不断上涨等原因,墓地价格每年按10%的幅度在上涨,所以殡葬部门为百姓提供多种骨灰存放方式,墓地不是骨灰处置的主要方式,倡导人们采取鲜花葬、草坪葬、树葬、海葬等文明、环保、低碳的方式处理骨灰。长春市连续两年举办骨灰撒海公益海葬活动,活动效果比较好。南桥可降解生态节地葬服务生态节地葬鼓励人们珍视阳光、空气和水的价值,彰显对生命的敬重。
现实状况,从老年人口的丧葬消费需求和公墓单位的现状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现象值得关注:一是老年人对后事要求到墓地安葬的比例偏大。对城市养老院500位老人进行了专项调查,统计显示,有326位老人希望后事到公墓安葬,117位老人选择生态葬,21位老人选择骨灰撒海,其所占比例分别为65.2%、23.4%和4.2%二是墓地使用面积逐年扩大。辽宁现有经营性公墓95座,总面积约1500万平方米。2004年全省死亡人口约25.6万,按城市每个公墓占地1.5平方米(含绿化面积)、农村每个墓地4平方米计算,只2004年,墓地安葬的死亡人口约占地700万平方米。
“我父亲生前聊过这个话题,他当时就说,不用买地,直接撒在海里。”虽然也听到了不理解的声音,但在与家人商议后,周女士在当地民政部门报名参加了集体海葬仪式。“选择海葬的方式送亲人然后一程是对的,虽然有‘入土为安’的老规矩,但是我觉得不用再经历这人世间的苦楚,就放他自由吧,归入大海,万里浩瀚,天地长辉,海在魂在。”回来后的周女士在社交平台写下了她的感想。她告诉记者,以后每年都会带着鲜花去海边住几天,“不仅思念亲人,也能‘陪陪他’。”生态节地葬使得纪念逝者可以在更为轻松和欢迎的氛围中进行。
未来:做好正面宣传,持续优化服务。节地生态葬要如何发展得更好?“这个行业比较特殊,宣传渠道比较少,”孙志兵认为,节地生态葬想要发展得更好,离不开正面引导与宣传,“好的风气多了,不好的自然也就会变少。”同时,他还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能够加大引导与政策支持。他认为,节地生态葬已经成为大趋势,从业者应该主动积极配合相关政策,主动升级转型,“殡葬是刚需,目前有关部门在大力推广惠民殡葬,作为经营者,也需要提升自身的服务,推进升级转型。”生态节地葬为逝者留下一段永远延续的轮回之旅。徐汇室内生态节地葬规定
生态节地葬传承着尊重生命、奉行环保的价值观。徐汇室内生态节地葬规定
超标建墓立碑依法拆除,《意见》明确,着力加强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树葬、撒散、骨灰存放、小型墓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原则上新建城镇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对超标准建墓立碑的,要依法通过拆除、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改造。按照绿色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新建和改造农村公益性墓地,严格执行墓位占地面积规定,减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提高集约化、生态化安葬程度。加强少数民族殡葬设施建设,保障少数民族节地生态安葬需求。徐汇室内生态节地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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