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执行民事商事律所哪家好

时间:2023年05月04日 来源: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约定及如何处理?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岁或**生活为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规定,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2、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3、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4、不损害他**益。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界定以被扶养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等出具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书面证明为依据。普陀区执行民事商事律所哪家好

    继承死亡时间的推定数个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又难以确定实际死亡时间的,处理死者之间的相互继承问题,需要通过死亡时间推定制度来确定死亡顺序。整体理解《民法典》本条第2款规定,应当认为该款包含四个步骤及相对应的四个具体规则:(1)数人的死亡时间能够确定,应当根据认定的实际死亡时间确定其死亡顺序和彼此的继承关系;(2)数人的死亡时间难以确定,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这是指除了在同一事件中一起死亡的继承人之外,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死者被推定为先死亡,目的是尽量避免出现遗产无人继承的情况;(3)死者都有其他继承人的,如死者的辈分不同,如父(母)子(女)之间、(外)祖孙之间,则推定长辈先死亡,目的是使继承尽量按照自然的顺序进行;(4)死者都有其他继承人的,如死者的辈分相同,如兄弟姐妹之间、配偶之间,则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其遗产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从死亡时间推定的角度理解,应当*指上述后三个步骤和规则。 普陀区医疗事故 民事商事律师委托咨询女方怀孕,法院能否受理男方有关同居期间财产纠纷的起诉?男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吗?

    在处理有关彩礼纠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在实际生活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被认为是终身大事,一般由父母一手操办,送彩礼也大都由父母代送,且多为家庭共有财产。而在诉讼中大多数也是由当事人本人或父母起诉,因此应诉方以起诉人不适格作为抗辩时,法院不应予以采信,以比较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对于被告的确定问题也是如此,诉讼方通常把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一般习俗是父母送彩礼,也是父母代收彩礼,故将当事人父母列为共同被告并无不妥。2.应注意把握彩礼返还的范围,要根据已给付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考虑到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是否发生了必要的消耗,是否为筹办婚事支付了必要的费用等,在此基础上予以适当返还。在实际生活中,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化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故在处理方式上应当灵活把握,真正体现公平原则。

借用他人身份证件进行结婚登记,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与实际共同生活者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为妥?实际生活中,因一方未达法定婚龄而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结婚的情形并不少见。如果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对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撤销结婚登记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实际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法院应对当事人进行释明,告知因其结婚登记存在瑕疵,请求离婚的双方与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不符,无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若当事人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若经过法院释明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主张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法院可以依法继续进行审理。我国对婚姻关系确立形式只有一种,即采取的是登记主义模式,记载于结婚证上的申请人才是行政机关许可缔结婚姻并承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行政机关颁发结婚证,实际确立的是被借用身份证件之人与持有真实身份证件之人夫妻关系的有效法律文件,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是形式合法的婚姻关系,在未经法定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前,不能直接否认其效力。基于行政行为的相对性,该结婚证的效力不应及于实际共同生活的当事人,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实际施工人雇佣民工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件的权利救济途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同一用人单位只能有一次试用期。但在同一集团内不同子公司之间转职,能否重新设立试用期,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转职是用人单位主动安排的,则在连续继承原工作年限的前提下,试用期不宜重复设定,因为其原单位的工作年限中已经包含了一段试用期。否则会变成一段连续工龄期间有两次试用期的记录,与上述法律相悖。但是,如果员工自己从原单位辞职,主动去申请其他子公司的职位且被重新录用的,则不能延续原单位的工龄,而是重新开始一段新的工龄,此时可以设立新的试用期,这段新的工龄中也只有这一个试用期的记录。离婚时调查对方隐匿财产可以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奉贤区隐私权民事商事纠纷诉讼费用

婚前个人自建农房婚后拆迁安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普陀区执行民事商事律所哪家好

    借用他人身份证件进行结婚登记,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与实际共同生活者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为妥?

实际生活中,因一方未达法定婚龄而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结婚的情形并不少见。如果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对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撤销结婚登记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实际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法院应对当事人进行释明,告知因其结婚登记存在瑕疵,请求离婚的双方与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不符,无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若当事人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若经过法院释明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主张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法院可以依法继续进行审理。我国对婚姻关系确立形式只有一种,即采取的是登记主义模式,记载于结婚证上的申请人才是行政机关许可缔结婚姻并承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行政机关颁发结婚证,实际确立的是被借用身份证件之人与持有真实身份证件之人夫妻关系的有效法律文件,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是形式合法的婚姻关系,在未经法定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前,不能直接否认其效力。基于行政行为的相对性,该结婚证的效力不应及于实际共同生活的当事人,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 普陀区执行民事商事律所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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