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保河长制考核报告
河长制考核是为了加强河道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可持续利用,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考核对象:一般为街道、居委会、直属责任部门等。2.考核内容及赋分办法:一般分为组织领导、日常管理、工作效果、督查情况四类指标,并根据不同的分值段划分为***、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3.考核方式:一般采用自查和资料核查、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由各单位对照考核办法进行,形成自查报告并报送:资料核查和现场核实由考核组组织实施,对自查报告进行复核和现场核实,4.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纳入街道对居委会、街道相关责任部门的目标考核及评比,作为奖惩和改进工作的依据。5.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引导公众关注、支持、参与河库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河长制不是水利系统里的,水利系统只是河长制中的一部分。红河州环保河长制考核报告
按照“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健全河长组织体系”的要求,在全乡推行河长制,开展“四乱”专项整治。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四乱”问题,水面、河道、渠道内无垃圾,实现水面清洁,河道通畅,河岸整洁。加强污水管控。乡与各村组牲畜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有效控制,加强水源地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水厂水源地保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水厂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红河州环保河长制考核报告河长制坚持合作共赢的原则,坚持系统性和流域整体性!
河长制的基本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当前我国水安全呈现出新老问题交织的严峻形势,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愈加突出。推行河长制,要将保护和修复河湖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坚守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两条底线,将生态作为主旋律,将绿色作为主色调,统筹解决河湖管理中存在的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促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是科学发展的理念要求,顺应自然是科学发展的决策原则,保护自然是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要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为生态「留白」,给河湖「种绿」。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对等互惠的思想,始终以平视的眼光、敬重的姿态考量人与水的关系,认真衡量水的自然规律,秉持保护水环境和水生态系统的准则,主动遵循,积极契合,使河湖开发利用能和自然相互惠益、相互和谐。
河长制考核内容: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估河长(湖长)是否按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河湖水质监测、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2.河湖环境治理成效:评估河长(湖长)对河湖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成效,包括水域水质改善情况、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水资源利用的合理性等方面。3.组织协调能力:评估河长(湖长)是否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包括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社会各界的参与、问题解决的能力等方面。4.资金管理情况:评估河长(湖长)对河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资金的监管机制、项目建设的进展等方面。5.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河长(湖长)对河湖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宣传形式的多样性、人们参与度的提高、宣传效果的评估等方面。 在规划湖长制时,需要考虑许多因素以确保其有效实施。
河长制考核方式:考核工作实行自查、核查、考核得分初评、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的情形包括:弄虚作假的;对2条主要河流及重大水污染事件应对不力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的,未按要求落实工作体系的,该村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体系建立、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目标完成、创新成效等情况。具体考核办时,将根据本办法明确的开合内容和镇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点及阶段性推进要求等,实时增补考核事项。河长制和湖长制是一种保护水资源的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改善河湖水质和环境,确保河湖生态安全。德宏街道河长制考核办法
河长制具有一河一策、责任明确的特点,而其重要一点,便是刚性问责。红河州环保河长制考核报告
河长制工作流程:(1)技术准备。需进行资料和数据收集以及实地考察,根据本指南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所需的指标,对于自选指标还应制定评价标准,设计专项调查和监测方案,并确定技术细则,然后形成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整体框架。(2)进行调查和监测。组织开展对河湖的健康评价调查和专项监测。(3)编写报告。根据本指南,将调查和监测数据整理并进行一个计算,为河湖健康评价指标进行赋分,以评估河湖的健康状况,并编制河湖的健康评价报告。红河州环保河长制考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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