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特色生态节地葬价格
死者之子要求树葬父亲骨灰,起诉叔叔要求返还骨灰获支持,于某系小甲的父亲。2006年于某意外死亡,于某父亲将骨灰寄存于殡仪馆。在于某父亲去世后,于某弟弟于2011年将于某的骨灰盒安放在某陵园的塔位中,骨灰盒系于某之弟购买,骨灰安放证由其持有。小甲成年后,起诉于某的弟弟要求其返还于某骨灰安葬。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于某的骨灰安葬权由小甲享有更为适宜。首先,本案中各方均未举证证明于某生前曾就其骨灰安葬方式存在明确的意思表示;其次,各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对于于某骨灰之安葬存有特殊之风俗习惯,于某之弟虽主张于某现骨灰安葬地为家族墓地,但现只有于某一人骨灰安葬于此,其他已故家族成员之骨灰并未在此安葬;再次,依据查明的事实,于某去世时,小甲尚年幼,于某骨灰由其父安葬并无不妥,但现其父已过世,而小甲已成年,其作为于某独一在世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头一顺位继承人,在血缘上必然相较于某之弟等人更为亲近,因于某骨灰安葬方式所产生的精神利益亦更为紧密;然后,小甲在本案中主张通过树葬方式另行安葬,且提供了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相关部门对小甲所主张之安葬方式亦予以肯定。生态节地葬从死亡的角度出发,关注生命的延续和环境的保护。普陀特色生态节地葬价格
对此孙志兵建议,可在前期将大家的需求进行细分,“可以设计一次性安葬不需祭拜的片区,需要祭拜的则规划出配套用地,或者约定每年公司进行公祭。”其实,在清明期间,广州各个墓园也推出了清明集中祭扫活动,市民可自行报名参加。据了解,今年清明前后,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番禺区殡仪馆、祥和陵园等殡葬服务单位陆续开展生态安葬集中祭扫,全市共约1000余人参加。选择生态葬,希望离开时自由自在,今年清明,在大家忙着祭扫时,周女士的目的地并不是墓园,而是海边。去年9月,周女士的父亲离世后,她为父亲选择了海葬。普陀特色生态节地葬价格生态节地葬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到环保事业中,倡导人文关怀与自然保护的有机结合。
近日,家住越城区团结社区的86岁袁姓老人遵从伴侣遗愿选择海葬,并将一万元海葬补助通过“小额慈善冠名基金”捐出,定向帮助社区困难家庭,引发热议。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增强,埋葬逝者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诞生了许多新型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什么是节地生态安葬?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从尘土中来,依尘土而生,再化为尘土”的生态安葬方式正悄然兴起。2016年,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全国24个省份出台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具体实施意见。节地生态安葬是指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清明之际,各地发布清明祭扫通知,倡导移风易俗,通过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祭奠亲人。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手段也被应用于生态节地葬中。
在火葬区,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在人口密集区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较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积极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生态节地葬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墓地选择,满足逝者及家属的精神需求。普陀特色生态节地葬价格
生态节地葬让逝者静谧安息,也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洲。普陀特色生态节地葬价格
法官表示,逝者近亲属享有对骨灰进行安葬的权利,处置逝者骨灰也是祭奠权的基本内容。关于近亲属的具体范围,《民法典》头一千零四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就具体顺位而言,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中关于法定继承顺位的规定予以确认,即配偶、子女、父母为头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一般而言,出于尊重逝者意愿的角度出发,骨灰安葬方式应遵遗愿。如未留有遗愿,则应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尊重逝者所在地区的传统习俗、社会习惯、宗教信仰。在此情况下,亲属之间仍然无法就安葬方式协商一致,则依较亲近原则确定权利主体顺位,以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亲疏为优先考量因素,以与死者生前生活的紧密程度为辅助要考量的因素。普陀特色生态节地葬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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